|
曲告納司法所同鎮(zhèn)綜治中心成功調處一起?勞務經濟糾紛 |
2024-10-11 作者: 點擊數: |
勞務合同引糾紛,訴前調解化干戈 在基層法治社會建設的壯闊征程中,司法所與綜治中心皆擔當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近日,曲告納司法所與鎮(zhèn)綜治中心嚴格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成功調處一起勞務經濟糾紛事件,有力彰顯了基層政法系統(tǒng)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推動社會和諧穩(wěn)定方面的核心職能。 該起事件源于萬先生與楊先生之間的勞務合同糾紛。雙方在圓滿完成協(xié)議約定的具體內容后,楊先生未能依照合同條款及時向萬先生支付勞務費和修理費,欠款金額累計高達 31萬余元。萬先生歷經多次催討無果后,毅然向本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望借助法律途徑妥善解決問題,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縣人民法院在審慎考量案件性質及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后,果斷決定將該案件移交至曲告納司法所和鎮(zhèn)綜治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接到移交申請后,曲告納司法所立刻聯(lián)合鎮(zhèn)綜治中心啟動糾紛調解程序。工作人員首先對雙方合同內容、執(zhí)行情況以及欠款事實展開深入細致的核查,全面洞悉雙方矛盾焦點,確保對糾紛事宜做到全盤掌握。接著,司法所精心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的調解,引導他們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理性闡述訴求,共同探尋公正合理的解決方案。 在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充分運用法治思維,詳盡闡釋相關法律法規(guī),竭力促使雙方深刻理解并尊重法律,有效避免情緒化沖突的發(fā)生。同時,他們積極發(fā)揮調解藝術,巧妙運用換位思考、利益平衡等方法,全力幫助雙方挖掘可能的妥協(xié)點,大力推動糾紛的順利解決。 經過多輪深入坦誠的溝通與協(xié)商,楊先生深刻認識到自己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的疏漏之處,并鄭重承諾將盡快履行支付義務。萬先生亦表示充分理解楊先生的困境,愿意在支付時間上給予一定的寬限。最終,在司法所和鎮(zhèn)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的共同見證下,雙方成功化干戈為玉帛。 此次成功調處的勞務經濟糾紛,意義重大。它不僅切實保護了萬先生的合法權益,也幫助楊先生有效避免了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同時精心維護了雙方的商業(yè)關系,深刻踐行了“楓橋經驗”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的先進理念。此外,它也進一步強化了公民對法律的堅定信任,為構建和諧鄉(xiāng)鎮(zhèn)和法治社會發(fā)揮了積極而重要的推動作用。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