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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縣審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2018-06-05 作者: 點擊數(shù): |
一、部門職責 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貫徹執(zhí)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草擬涉及審計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組織領導、協(xié)調全縣審計業(yè)務。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fā)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擬訂全縣有關審計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制定本縣審計工作指南、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和專業(yè)領域審計工作規(guī)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參與擬訂本縣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5.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zhí)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6.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7.指導和監(jiān)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舟曲縣審計局下設舟曲縣經濟責任審計局(副科級建制),舟曲縣審計局三農審計中心(副科級建制)。截止現(xiàn)在,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為38人,其中:在冊職工32人,離退休職工6人。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基本支出223.8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2.15萬元,公用經費31.70萬元。 (二)項目支出 按照預算公開表格中項目支出具體情況進行說明 (三)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支出199.70萬元(行政運行199.7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4.15萬元 (四)支出經濟分類指標 工資福利支出168.0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1.7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4.15萬元。 (五)非稅收入 單位無非稅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 按照預算公開表格中因公出國(境)費情況進行說明 2.公務接待費 公務接待費0.60萬元。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0萬元) 按照預算公開表格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進行說明 4.培訓費 按照預算公開表格中培訓費情況進行說明 5.會議費 按照預算公開表格中會議費情況進行說明 6.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25.25萬元,其中:辦公費6.31萬元;印刷費0.86萬元;郵電費2.25萬元;差旅費8.60萬元;維修(護)費2.4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情況 2.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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