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職責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省州《實施< 國家紅十字會法>辦法》,嚴格依法辦事;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縣城內(nèi),及時收集各種自然災害,在第一時間內(nèi)向上級紅十字會報告,爭取各地援助資金、物資,及時開展救助、救護及重建工作;
(三)健全紅十字會組織,積極宣傳紅十字會法律、法規(guī)和防艾、現(xiàn)場救護知識;
(四)組織對公民特別是青少年人道主義和紅十字精神教 育和宣傳活動;
(五)協(xié)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領域的社會救助工作;
(六)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工作;
(七)組織單位、居民開展捐款、捐物救助災區(qū)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縣衛(wèi)計局及上級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
舟曲縣紅十字會隸屬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管理,正科級建制,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三、部門預算指標注解
舟曲縣紅十字會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45.73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5.736萬元。
(一) 基本支出
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基本支出45.736萬元,較上年減少0.54萬元,下降15%。其中:公用經(jīng)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54萬元,下降100%。
(二)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紅十字事務支出,其中行政運行45.736萬元。
(三)支出經(jīng)濟分類指標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736萬元(包括個人家庭補助:應休未休補助0.9萬元;職工年終三費4.616萬元;科學發(fā)展績效獎金4萬元),個人商品及服務支出3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jīng)費、培訓費、會議費、機關運行費等重要事項說明
(一)編制范圍
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三公”經(jīng)費、培訓費、會議費共3萬元,較上年減少0.54萬元,下降15%。其中:“三公”經(jīng)費3萬元,較上年減少0.54萬元,下降15%;會議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100%;培訓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100%。
(二)分項情況
1、公務接待費0.2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1.5萬元;
3、會議費0.1萬元;
4、培訓費0.1萬元;
5、機關運行費1.1萬元。
附件:舟曲縣紅十字會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套表201705231756312731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