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縣人民政府
關于羅永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單位,省州屬駐舟各單位:
根據中共舟曲縣委《關于羅永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縣委任字〔2025〕26號)精神,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羅永春同志任縣第二中學副校長(主持工作),免去東山鎮(zhèn)九年制學校校長職務;
免去許雪梅同志縣投資與合作交流局局長職務(調曲瓦鄉(xiāng)人民政府工作);
免去肖平同志縣供銷合作社副主任兼縣合作社聯合社監(jiān)事會主任職務;
免去才讓卓瑪同志縣國庫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職務(調縣三農資金審計中心工作)。
舟曲縣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